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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众志成诚 抗击疫情 > 市财政部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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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部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采购
【字体: 】 发布时间:2020/2/20 9:09:38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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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疫情防控实际,市财政部门主动作为,第一时间制定下发《关于做好我市防控疫情采购工作的通知》,迅速筹措资金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为确保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工作顺利实施,市财政局向全市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各预算单位提出: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无需向财政部门报送采购计划备案,由采购单位按照紧急采购实施;各采购单位要按照内控机制加强管理,要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并加强采购监管,依法处理采购单位及采购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保障相关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财政局还紧急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提出:对于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采购项目,作为紧急采购项目,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尽量实行电子开标、电子评审等流程,推进采购项目电子化实施;疫情防控期间,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暂停现场受理、质证等工作,相关业务改为网上办理。(记者 柏 松 通讯员 张 皓)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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