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医保局报销政策要求,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日前,市医保局下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临时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临时性扩大医保支付范围,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全力保障相关药品供应。
根据通知,本次临时新增医疗服务项目11项,分别为“甲类传染病护理费” “甲类传染病消毒费” “病原微生物二代测序” “呼吸道多种病原体核酸组合检测”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以及“防护服” “隔离衣” “普通护目镜” “3M护目镜” “R95口罩” “N95口罩”,仅仅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包括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收费。
新增项目全部临时作为“完全支付类”项目纳入报销政策范围,不设个人先付比例,不受限定支付标准限制。其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疑似和确诊病例未出院结算可追补新增项目收费。
此外,严格规范项目收费,所有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得自行新增和调整。由国家应急统一调拨的物资或诊疗医用耗材不得作为新增项目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