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鸿)日前,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播源和传播途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联合下发通告,自即日起至全市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通告明确,全市各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全市各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可通过12315热线举报;各相关部门将加强检查,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在此,相关部门也提醒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健康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