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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众志成诚 抗击疫情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价格提醒告诫书 不得拒售疫情防控相关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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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价格提醒告诫书 不得拒售疫情防控相关物资
【字体: 】 发布时间:2020/1/29 9:00:4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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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孙鸿)受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商品出现售罄缺货等情况,为切实规范相关药品及防护用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价格提醒告诫书,提醒我市经营相关药品及防护用品的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告诫书明确要求相关单位,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严禁价格欺诈,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相关药品及防护用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囤积居奇,人为造成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不得拒售相关药品及防护用品。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市场检查、巡查,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的涉嫌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处理,并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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