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商贸流通领域一切群体性集会活动;
二、全市酒店、宾馆无条件接受宴席、房间的退订退费。
淮南市商务局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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