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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治淮南 司法行政 > “被需要”,亦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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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需要”,亦是幸福
【字体: 】 发布时间:2019/7/19 8:55:25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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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她如愿成为一名“1+1”法律援助志愿者,连续3年扎根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用真诚和爱心诠释“法援天使”心系百姓的为民情怀。

打开她的“志愿日志”,一串串法治惠民的数字映入眼帘:办理法律援助385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80.92万元;开展法治宣传及讲座19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0多人次……

她就是淮南市连续3年报名参加司法部招募选拔的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宋海燕律师。

不忘初心,践行为民宗旨

“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是宋海燕法援路上的座右铭。

2017年7月,宋海燕律师被“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部门派遣到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初入琼中开展志愿律师工作,没有可借鉴的工作经验,不熟悉这里的地理环境,不懂这里的地方方言,再加上海南岛炽热的天气环境,一度让宋海燕感到低落和焦虑。但她没有退缩,积极融入当地工作生活中,一件件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结,让她充分看到了自己的价值。

2017年8月初,一对80后夫妻孩子溺水身亡后,孩子父母要求正在河道取砂石的施工方给予一定补偿,但是施工方认为自己无责,多次推脱。调解无果后,孩子父母向琼中县司法局寻求帮助。案件指派下来后,宋海燕多次前往当地镇政府及辖区派出所了解情况,并到涉案的河道现场等处拍照取证。一天,她驾驶单位一辆老旧的公务车进入村口时,汽车因为线路老化问题突然自燃,情急之下宋海燕赶紧跳下车,但是下车后她又想起案件的卷宗还留在车内,于是冒着车辆爆炸的危险,又义无反顾地转身返回车内取回卷宗。事后有同事问她:“你没想到危险吗?”她笑着说:“当时只想取回卷宗,怕卷宗里当事人的证据灭失,取完后才感觉后怕。”经过多次奔波,最终宋海燕为孩子父母争取到九万元的赔偿,夫妻二人感动不已。

“当我看到那些无助的群众,因为我们提供的法律帮助而露出灿烂笑容时,我觉得一切都值了!”工作的责任心常常让宋海燕忘了身处的危险,她始终把维护受援人的利益放在了第一位。

扶贫助困,维护公平正义

两年多来,宋海燕始终坚守为民初心,用车轮丈量着海岛的每一寸土地,将法治足迹印刻在琼中270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

“本来以为血汗钱要打水漂了,幸好宋律师通过法律援助渠道,免费帮我们打赢了官司。”去年,在宋海燕的帮助下,来自全国各地的66位农民工讨薪案调解成功后,他们中的代表对着宋海燕鞠躬感谢。

原来这66位农民工,在琼中县辛苦工作几年后,却在工程尚未完工时与包工头失联。接到这件法律援助代理诉讼案件时,宋海燕在调查中发现,当地政府没有收取建设单位的保证金,工程就开工在建。包工头跑路,发包方、建设单位等多方踢皮球,她只能寄希望于同包工头调解结案。于是,宋海燕又不辞辛劳,跨越2000多公里来到浙江宁波、慈溪等地,四处奔波,积极打听,最终找到实际施工人徐某,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该案调解成功,为66位农民工兄弟伸张了正义。

面对前来寻求法律帮助的人,她总是慷慨地伸出援助之手,让更多的弱势群体得到法律的庇护。她为未成年人辩护,让多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获得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诉;她为维护妇女权益奔走,跋山涉水调查取证,让一个个常年遭受家暴的妇女得以从枷锁中解脱;她为失独家庭据理力争,最终案件经过三级法院两审为受害人拿回49万余元赔偿款……

普法使者,播撒法律阳光

哪里需要就到哪里去,宋海燕经常深入到乡村、校园,为当地群众普法,为校园送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

2017年9月应琼中县琼中中学邀请,宋海燕跟随琼中县司法局法制宣传组一行在这里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讲座,全校2000多名师生聆听了法制讲座。“在我们这样的偏僻乡村,希望有更多的像宋律师这样不计回报的法律援助工作者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校方负责人感激地说。

在为当地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的同时,宋海燕为政府分忧也不懈怠,她将服务触角延伸至政府部门,为全县新录用公务员授课,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供有效法律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记者 何婷婷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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