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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字体: 】 发布时间:2019/1/16 9:21:5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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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0日在淮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儒江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两个机关”作用,聚焦大局,依法履职,锐意进取,实现了新一届人大工作的良好开局。一年来,举行市人代会1次,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制定法规2件、修改8件、废止1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报告23项,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76次,接受报备规范性文件74件,作出决议、决定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4人次,圆满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一、科

学民主立法,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机制,强化人大主导作用,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科学谋划五年立法规划。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本着急需先立、体现特色的原则,编制五年立法规划(2018-2022年),对近年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20多件立法议案、提案和征集的30件立法建议认真调研论证,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将八公山风景区管理、淮河岸线资源保护等10件立法建议确定为本届立法规划实施类项目。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民办教育等开展立法调研。主导法规清理工作,对淮南市城市绿化条例等8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一揽子修改。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审查“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64件、县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10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决议决定12件。

精心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坚持以法治规范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应人民群众呼声,主导制定《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并于今年1月1日实施。该法规实行严格的禁限放规定,力促大气环境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空气质量好转,巩固扩大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落实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施行。两件法规的制定,连同已经实施的淮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城市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一起,形成了较为完善、具有淮南特色的城市综合管理法规体系,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在全省城市文明创建综合立法中走在前列。

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开门立法,建立“互联网+”立法工作新模式,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和新闻媒体,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形式,公开征求法规草案修改意见,及时反馈采纳情况,立法工作实现与公民的互动。聘请新一届立法专家咨询库成员10名,邀请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围绕烟花爆竹禁放立法问题开展专题协商,针对城市管理立法中的执法协作、执法手段、执法保障等进行论证咨询,切实增强法规制定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二、履行监督职责,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把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中心任务,依法履行职责,加大监督力度,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事业持续改善。

依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市委“六个强市”建设和“五个年”活动部署,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首次书面听取市政府21家组成部门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深入中安煤化一体化、引江济淮、商合杭高铁、淮上淮河大桥等重大项目建设现场视察,围绕资源型城市转型、产业园区发展、卫生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等开展专题调研,持续深化预决算审查监督,认真落实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制度,成立预算审查监督顾问组,扩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预算审查的有效参与。强化财政绩效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财政资金绩效工作报告,及时清退政策到期和绩效低的项目,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听取审议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督促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扎实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不久将实现对预决算全口径审查和对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监督。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题调研,建立政府向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听取审议市产发、建发集团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审议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不断强化人大对政府性债务的借、用、管、监等各个环节的常态化监督,推动政府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合力脱贫攻坚,连续两年开展专题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寿县退出国家级贫困县工作的专项监督,有效发挥人大监督促进作用。加大环保监督力度,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开展舜耕山保护、美丽乡村建设等视察调研,连续6年开展“江淮环保世纪行在淮南”活动。与省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推动环保突出问题的解决,促进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持续推进民生事业进步。高度关注教育、医疗、住房、食品安全、残疾人保障等民生实事的监督,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教育体制改革、农村饮水安全、老旧小区改造、社会养老服务、传染病防治等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听取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连续8年开展“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开展动物疫情防控、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调研,督促政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高度重视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积极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监督指导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深化拓展监察司法监督。支持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监察、公正司法。开展全市监察体制改革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专项报告,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协助市委出台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的意见,开展“七五”普法宪法宣传教育中期督查,举办宪法专题讲座,组织“万人宪法诵读接力”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28名国家工作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宪法宣誓,彰显了宪法权威。连续9年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

三、议决重大事项,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决定重大事项与市委中心工作相一致、人大依法任免与党管干部原则相统一,确保市委决策部署和人事意图落实。

认真行使决定权。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原则,细化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范围和程序。一年来,先后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财政决算、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债券分配、预算调整等报告,作出决议决定7项,有力保障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依法履行任免权。贯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决策,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会议,及时任命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保障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及时完成。圆满完成新一届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命工作,保障换届后政府工作有效运转。依法及时做好其他人事任免工作。

四、强化服务保障,支持代表依法履职

坚持尊重代表、联系代表、服务代表,不断创新举措、完善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主体的重要作用。

提升议案建议办理质效。出台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办法,制定办理工作年度考核细则,坚持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重点建议、开展办理情况中期检查和“回头看”、审议办理情况报告、对办理效果进行满意度测评,不断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3件议案和365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快战新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议案建议得到较好落实,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逐步提高。

拓展代表依法履职平台。加强新一届市人大代表业务知识培训,举办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新任代表初任培训实现全覆盖。深入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活动,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联系的实施意见,通过约见、走访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等方式,保持与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巩固拓展代表活动室阵地作用,精心组织“代表接待日”“人大代表双岗建功”活动,代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成为常态。制定《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方案》,督促代表自觉接受原选举单位和群众的监督。落实代表辞职暂行办法,共接受2名代表辞职。
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按照代表专业、职业特点,组建328个代表小组,围绕文明城市创建、民营经济发展、营商环境优化等开展调研1300多次。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制定代表闭会期间履职活动办法,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加强“代表履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逐步推进“网上履职”“网上监督”“网上考核”的代表履职评价机制。先后邀请120多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保障代表知情权和监督权。健全完善代表依法履职的保障机制。继续做好在淮的全国、省人大代表的服务工作。

五、建设“两个机关”,不断夯实履职基础

认真落实新时代党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深化作风转变,提升履职效能,扎实推进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建设。

强化政治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及省、市委《意见》,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定期报告年度工作,圆满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改革任务。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制定常委会党组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强化思想建设。认真落实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要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用力。以新修改的宪法和履职常用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县区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同志参加全国、省、市人大业务培训280多人次,不断提升运用法律法规新理论新知识进行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认真对照“四风”问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严肃查摆整改。大力弘扬“三严三实”作风,扎实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推进脱贫攻坚、文明创建、环保督查工作,主任会议成员认真抓好脱贫联系点扶贫工作,履行创建工作“路长”职责,落实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包保责任。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履职行为,制定、修改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意见、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10多项;建立审议意见卡制度,组成人员审议情况纳入履职档案,不断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坚持机关月工作例会制度,建立党建月例会制度,一月一调度,有力促进了工作的落实。扎实开展“一月精读一法”活动,深入推进干部在线学习,不断提升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扎实推进县乡人大建设,牵头开展市委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实施意见的调研。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创办“淮南人大微信公众号”“人大工作摘报”。重视招商引资、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支持市人大研究会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扎实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工委)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与新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地方立法服务发展大局的前瞻性、及时性,法规的贯彻实施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履职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效和“两个机关”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等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总结、继承发扬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来的宝贵经验和成功做法,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紧扣市委中心工作,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创新求实,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人大工作的首要任务和看家本领,也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常委会将自觉把学习贯彻重要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更加坚定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制度自信和政治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政治机关属性,自觉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牢牢把握人大的宪法属性,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学习,保障宪法实施,树立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围绕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在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等方面,努力探索工作新形式、新方法,在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中实现新作为,展现新特色。

二、健全完善机制,提高立法质量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立法计划,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立法,审议制定《淮南市公共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管理条例》《淮南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围绕上窑森林公园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停车场建设与管理等开展立法调研。充分发挥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起草重要法规草案的作用,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情况反馈机制,完善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立法协商以及立法后评估等制度,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使制定的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用得上。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及审查工作。加强对现行实施法规的宣传普及和舆论引导,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地方性法规的全面有效实施。

三、提升监督能力,增强监督质效

始终坚持“监督的出发点是支持工作,监督的落脚点是推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提高监督能力,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质效,体现监督刚性。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跟踪问效,一抓到底,使监督工作更富于针对性、实效性。重点听取审议经济社会发展、市级工业园区建设、保障性住房资产管理、环境保护、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专项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计划和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审计等工作报告。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开展舜耕山保护、大气污染治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调研或视察。围绕民营经济发展开展专题询问。加强监察和司法监督,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专项报告,调研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情况,适时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扎实推进全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确保今年全面建成投入使用。落实好政府组成部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制度。加大审议意见书跟踪落实力度。

四、决定重大事项,履行任免职责

认真落实《淮南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有计划地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加强对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在市委的领导下,及时做好人大常委会的机构改革工作和涉及改革的政府有关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人事任免工作。积极探索对任命人员的任前沟通、任后监督的有效机制。

五、强化履职保障,改进代表工作

坚持和完善“双联系”制度,充分发挥代表活动室作用,扎实开展“人大代表接待日”“人大代表双岗建功”活动,不断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推进代表培训工作制度化,开展好代表小组组长专题培训和代表业务培训,全方位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加强代表管理监督,严格代表履职记录,健全代表履职档案,持续开展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活动,探索代表履职考核激励机制。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组织代表开展跨区视察、继续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继续推进“代表履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建立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评价和跟踪问责机制,提升办理满意度。继续组织开展代表优秀议案建议领衔人和先进承办单位评比表彰活动。

六、持续改进作风,加强自身建设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的要求,持续推进常委会及机关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和制度建设。坚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从严治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大力弘扬优良传统和好的作风,大胆探索创新,更好服务代表和基层。重视民主法治和人大制度宣传,精心组织开展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纪念活动。重视基层人大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推动基层人大工作上台阶。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继续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支持市人大研究会工作。

各位代表、同志们!地方人大常委会走过40年的辉煌历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责任使命,依法履职尽责,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淮南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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