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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12/10 9:38:0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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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强主持

12月7日上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以及全国、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全省市县机构改革推进会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沈强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在新时代做好工会工作、推动工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把执行党的意志的坚定性和为职工服务的实效性统一起来。要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主题活动,培养造就更多劳动模范、大国工匠。要强化基层基础,最大限度把农民工吸收到工会中来,开展好“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要推进工会改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真正使工会成为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成为最可信赖的娘家人、贴心人。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做好干部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要严把德才标准,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公正用人。要拓宽用人视野,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发现人才、使用人才、配置人才。要激发干部积极性,在选人用人上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要转变作风,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确保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工作落实。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11月26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推动《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在我市落地见效。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与《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起来,加强农村党支部建设,推动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突出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等工作,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为新时代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强化自我约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实事求是,力求精准科学、精准问责,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执纪执法的各项制度、规定、规则,坚决防止“灯下黑”。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对我们深入学习实施宪法提出了更高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充分认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要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人民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安排的任务,全面抓好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坚持警钟长鸣,时刻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深入推进“铸安”行动,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万无一失。要认真落实《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全力以赴打赢烟花爆竹禁放攻坚战。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全省市县机构改革推进会精神,切实增强深化市县机构改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按照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备案审查同意的《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抓紧制定我市机构改革方案。要精心组织,有序推进,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加强对县区的指导,确保改革任务执行有力、落地见效,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何婷婷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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