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起,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开展为期1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原则,推动地方及时解决环境问题。
截至11月23日,我市收到省协调联络组转办中央生态保护督察回头看第23批信访件9件,涉及环境问题17个。其中大气环境问题6个,土壤环境问题2个,水环境问题3个,生态问题1个,噪声问题2个,其他污染问题3个。第23批转办信访件涉及5个县区,分别是:寿县1件,凤台县2件,大通区1件,谢家集区1件,高新区(山南新区)4件。
截至11月24日,我市收到省协调联络组转办中央生态保护督察回头看第24批信访件10件,涉及环境问题17个。其中大气环境问题7个,土壤环境问题1个,水环境问题5个,噪声问题2个,其他污染问题2个。第24批转办信访件涉及7个县区,分别是:寿县1件,凤台县2件,大通区1件,田家庵区3件,谢家集区1件,潘集区1件,淮南经开区1件。
截至11月25日,我市收到省协调联络组转办中央生态保护督察回头看第25批信访件5件,涉及环境问题10个。其中大气环境问题3个,土壤环境问题1个,水环境问题3个,噪声问题1个,生态问题1个,其他污染问题1个。第25批转办信访件涉及4个县区,分别是:凤台县1件,大通区1件,田家庵区1件,谢家集区2件。
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工作动员会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皖期间保障工作方案》,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要求组织各有关单位迅速调查核实、立查立改;依法依规查清责任,严肃问责;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单位。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记者 张鹏 编辑 汤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