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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九、十、十一批信访件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11/12 9:02:1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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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起,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开展为期1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原则,推动地方及时解决环境问题。

截至11月9日,我市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九批信访件3件,涉及环境问题5个,多个信访反映的均是复合环境问题。其中大气环境问题2个,水环境问题2个,其他环境问题1个。第九批转办信访件涉及田家庵区1件,潘集区1件,各县区(园区)、市环保局共性问题1件;截至11月10日,我市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十批信访件7件,涉及环境问题10个,多个信访反映的均是复合环境问题。其中大气环境问题4个,水环境问题1个,土壤环境问题1个,噪声环境问题1个,生态方面问题1个,其他环境问题2个。第十批转办信访件涉及大通区1件,田家庵区2件,八公山区1件,谢家集区1件,毛集实验区1件,淮南经开区1件;截至11月11日,我市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十一批信访件6件,涉及环境问题14个,多个信访反映的均是复合环境问题。其中大气环境问题4个,水环境问题3个,土壤环境问题4个,噪声环境问题1个,生态方面问题1个,其他环境问题1个。第十一批转办信访件涉及寿县1件,凤台县1件,田家庵区3件,淮南经开区1件。

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工作动员会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皖期间保障工作方案》,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要求组织各有关单位迅速调查核实、立查立改;依法依规查清责任,严肃问责;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单位。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记者 张鹏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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