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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大力清除出租车商业广告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8/15 8:32:5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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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租车车容车貌和经营行为,深入推进行业文明创建工作,我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多措并举,组织开展出租车后挡风玻璃商业广告集中清理行动,擦亮城市“流动名片”。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印制发放了“致广大驾驶员朋友们一封信”、“创城曝光台:这些行为辣眼睛”等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宣传材料10000余份,积极引导驾驶员文明服务、规范经营;组织开展文明创建专题培训22次,累计培训驾驶员1562人,要求出租车公司、坐垫套保洁点和驾驶员开展自查自纠,限期清理后挡风玻璃及车身张贴的各类商业广告,规范车容车貌。

为了保证将整改工作落在实处,市运管处组织运政执法人员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发现未按规定自行清除商业广告的出租车经现场整改后方可继续运营。同时,发动行业从业人员通过“随手拍”上传不符合文明创建要求的车容车貌图片,市运管处安排专人负责督促整改,积极引导出租车公司和驾驶员相互监督,形成比学赶超氛围。

交通部门还联合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出租汽车张贴各类商业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明确要求我市巡游出租车车身、车内、车窗(挡风)玻璃严禁张贴各类商业广告、个性化车贴和未经审批的“**车队”标识等。

截至目前,我市主城区在营的近3000辆巡游出租车已基本清除后挡风玻璃商业广告,寿县、凤台县、毛集实验区正在同步开展出租车商业广告清理行动。近日,市运管处联合公安交警、城管部门开展路面联合执法,依据职责分工查处出租车驾驶员违规张贴商业广告行为。(记者 张鹏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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