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率队 张万方参加 陈儒江陪同
7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明率队赴凤台县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万方,部分省人大代表、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儒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东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赵期中,市政协副主席、凤台县委书记李大松,淮南矿业集团副总经理韩家章等陪同检查。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首先深入淮南矿业集团顾桥矿等处,实地查看企业污染治理等方面情况;随后又召开基层工作人员座谈会,听取市、县人大代表、环保专家、重点企业代表、交通运输企业代表、基层执法人员等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执法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中,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对凤台县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同时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调度,强化督查,推动党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切实贯彻,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有效实施,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齐心协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记者 何婷婷 编辑 汤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