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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4个月我市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6/5 9:09:4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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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守护碧水蓝天美丽家园
今年前4个月我市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6月4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与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至4月份,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05,PM2.5平均浓度为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9%;PM10平均浓度为10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3%;优良天数比率为54.2%,同比上升3.3%,三项指标均较2017年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据了解,依据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淮南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市政府与各县区、部门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省政府下达的细颗粒物(PM2.5)、优良天数比例约束性指标及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重点企业,加大督察调度力度,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环保部门梳理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将17类457个项目列入省考核,开展项目月调度。将督察交办的问题双向交办至各县区、园区、部门和企业,限时办结、定期检查;建立了市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市级领导分别包保到县区(园区),包保到重点区域,包保到重点企业,实行包保全覆盖。

举措一:控煤

市发改委召开全市重点用煤企业煤炭形势分析会,将印发淮南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2018-2020 年),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现由增转降;淘汰落后产能,控制能源结构。全面开展火电机组超低排放和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今年我市14台(套)燃煤发电机组计划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市大气办牵头拟定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类指导、突出禁燃区、实现全覆盖”的原则,采取拆除淘汰、清洁能源替代、集中供热、锅炉烟气治理等措施,推进更严格的燃煤锅炉整治。工商部门与质量监督部门,摸底建立企业档案,开展商品煤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城管部门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和整治,督促各县区园区加快乡镇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不能稳定达标的生物质锅炉以及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淘汰和改造。

举措二:督企

市发改、经信、环保部门各司其职,对主城区现有工业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形成了主城区重污染企业名单上报省环保厅审核;继续深入集中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对清查发现的“小散乱污”企业,明确整改方案、整改完成时限及责任人,并按照取缔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的原则逐一整治。2018年新增企业295家,10月底前完成清理整改;深入推进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对2017年核发排污许可证的15个行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在此基础上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无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且整治无望的企业,坚决依法关闭;对无证、超标、超总量排污的企业,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限,实施挂账销号;逾期未完成的,坚决依法报请有批准权的政府责令关闭;对重点工业企业各类易产生粉尘的粉状、粒装物料及燃料堆放、处置和无组织排放开展标准化整治。

举措三:治车

优化运输结构,开展柴油货车达标排放专项整治,严控重型柴油车进城。市大气办牵头拟定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严查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对反复超载、屡查不改的,列入黑名单,实施超限违法行为信用惩戒;严查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等车辆扬尘违法行为;设置农用车禁行限行区域并向社会公告,对违规进入禁行区域、违规运输散状物料的农用车由交警部门开展路面整治和处罚,交通部门消除违法行为,农机部门计不良记录;印发《关于禁止货车、农用车在国庆路通行的通告》《关于禁止农用车、拖拉机、柴油三轮车在中心城区限行区域通行的通告》,划定禁行区域,严格控制重、中型(黄牌)货车、农用车、拖拉机、柴油三轮车、报废车等高污染排放车辆进入城区;建全机动车环保监测体系和防治机制,对于未达国五标准的轻型柴油车,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加快推进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建设,“环保取证、公安处罚”开展重型柴油车辆尾气排放执法检查。

举措四:抑尘

深入开展物料堆场整治,减少裸露地表,整治各类施工扬尘污染问题,严防地面扬尘。市大气办牵头拟定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全市电力、煤矿、化工、水泥(熟料生产、粉磨站)、建材、砖瓦窑等行业的煤炭、煤矸石、粉煤灰、煤渣、煤灰、煤泥、石灰、石膏、砂石、灰土、废渣等各类易产生粉尘的粉状、粒装物料及燃料堆放、处置开展标准化整治。市城管局牵头开展散状物料堆场整治,截至4月底,省督察、市巡查发现堆场数130处,目前按标准完成清理取缔并对场地实施部分复垦复绿的有22处。市建委、市重点局、市水利局等在各自领域内做好施工项目扬尘防控,确保符合扬尘防控要求。实施城区和城郊结合部道路网格化保洁管理,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重点加强对国、省道公路的扬尘清扫清洗力度,有效减少起尘量。

2018年以来,市环保局强化涉气企业检查,分区域督查,共检查重点涉气企业60余家,对存在不同程度环境问题的38家企业中的26家予以立案;对21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8家下达《监察通知》;累计罚款逾200万元,并就相关问题对多个企业单位进行约谈、通报。

新闻发言人介绍,下一步我市将继续紧盯重点区域,对上年度空气质量后位的县区加大管控力度,全面排查、建账销账;紧盯重点行业,加大执法力度,对散乱污企业坚决淘汰关停;紧盯重点时段,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严防冬季重污染天气,严防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紧盯空气质量指数,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不折不扣开展各类专项行动。

(记者 张鹏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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