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八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淮南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公告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六个强市”建设及“五个年”活动的专项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专项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教育体制改革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市级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寿县脱贫摘帽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11、听取和审议关于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
12、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1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和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本级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4、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5、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1、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
四、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的报告
1、听取市政府关于市级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指导性计划的报告;
2、听取市政府关于农村生活饮用水运行管理情况的报告;
3、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