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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升城乡医疗救助保障水平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11/25 9:22:5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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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不断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力度,有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的经济负担,1至10月份全市累计救助150098人次,发放救助金4916.9万元,其中直接救助36968人次。

今年4月,我市修订了2015年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了我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方案,对经过各类保险、救助之后费用仍然较高的困难群众给予重特大疾病救助,年度内救助封顶线为10万元。此外,我市不断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城乡困难群体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个人缴费部分由城乡医疗救助金代缴,资助困难群众参合参保141799人,并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救助水平按年度合规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的10%给予救助。

我市还进一步规范“一站式”服务,全市有65家医疗机构建立了“一站式”救助服务系统,定点医院均开设了医疗救助窗口,张贴了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流程,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服务,方便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救助对象,实现结算与救助的无缝衔接。

(记者 贾静)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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