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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建立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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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7/9 8:40:0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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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及时掌握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运行情况,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我市建立了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据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个险种运行情况每季度报告一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运行情况每半年报告一次。报告内容包括收支预算完成情况、收支结构分析、与上年同期对比、发展趋势、基金支撑能力、重要政策影响、本地个性化问题影响分析,重点查找社保基金收支及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分析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社保基金运行报告形成后,提交办公会议专题汇报,并视情邀请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员1-2名列席,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完善措施,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确保社保基金运行安全。 

(通讯员 杨晋 记者 鲁松)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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