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的规定,质检系统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计量收费等三大类收费标准委托市级管理。我市结合实际情况,在全省率先降低质检系统部分收费标准。
据了解,我市质检系统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计量收费等三大类收费标准执行的是2013年我市涉企收费一费制规定的收费标准,分别比当时省定标准降低23%、5%、40%。省物价局在2014年底发布了省级质检系统收费标准,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计量收费的收费标准同我市目前收费标准基本相当,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比我市目前收费标准低10%左右。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市物价局决定,质检系统各类收费凡涉及我市工业生产比较密切的收费标准适当下降,主要有:产品质量检验项目收费类:对其中的煤炭产品质量检验、煤化工产品质量检验、机械产品质量检验等收费标准在省发布的标准基础上下降10%,其它按省发布标准执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收费类:按省发布标准执行。计量检定项目收费类:对其中的电磁计量器具、光学计量器具、热工计量器具、专业计量器具、物理化学计量器具等收费标准在省发布的标准基础上下降10%,其它按省发布标准执行。省级未发布的各类项目收费标准按政府定价程序,经成本监审后根据成本情况从低核定收费标准。
(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