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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明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标准
【字体: 】 发布时间:2021/4/9 9:41:18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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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平稳推进,助力疫情防控需要,市医疗保障部门印发了《关于统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结算标准的通知》,明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承担,接种者个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统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标准。规定新冠疫苗接种费用参照肌肉注射项目价格收费,明确费用结算流程,方便医疗机构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提高了结算工作效率。

严禁医疗机构向接种者收取新冠疫苗接种费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将全部由医保基金承担,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接种人数与医保基金进行结算,严禁向疫苗接种者收取任何费用。如有医疗机构违规收取注射费用,请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反馈。

明确6岁以下儿童疫苗接种相关问题。目前6岁以下儿童尚未纳入接种计划,我市将根据上级要求确定何时接种新冠疫苗。

市医保局始将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医疗保障理念,优化医保基金使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积极推进我市疫苗接种工作开展。 (记者 贾静)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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