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淮南要闻 > 市直机关双月评选“十佳好人好事实事”揭晓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涵养营商环境“清新空气”需久久为
 “爱的后备厢”满载的是亲情与乡愁
 从春节习俗中汲取文化自信的力量
 参军入伍 让青春更精彩
 让文物“活起来” 博物馆“火起来
 绽放绚丽青春之花
市直机关双月评选“十佳好人好事实事”揭晓
【字体: 】 发布时间:2020/1/16 10:51:21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双月评选“十佳好人好事实事”活动,2019年11月至12月份评选结果揭晓。现将事迹介绍如下:

1.市委组织部11月份以来,组织党员志愿者赴国庆花园小区开展清除“牛皮癣”小广告、垃圾清扫、政策宣传等活动,为小区协调解决太阳能路灯20柱、户外环保垃圾箱20个,积极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市委网信办11月28日,筹措资金31500元为凤凰镇酒西村贫困户修建入户道路50米,着力改善村居生活环境,方便群众出行,推动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3.市直机关工委、市扶贫办11月下旬,在淮南日报、淮南机关党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起消费扶贫倡议,组织87家市级机关单位广泛开展消费扶贫活动,发布贫困户商品信息405条,覆盖商品38种,涉及帮扶村66个,进一步拓宽了贫困村和贫困户农产品销售渠道。

4.市委老干部局淮南老年大学退休党支部近期组织“幸福家园”志愿服务队发出向贫困村捐资的倡议,共捐资金额2万余元,以实际行动为脱贫攻坚奉献力量。

5.市发改委11月至12月份,组织党员干部深入龙园社区、洞泉小区开展志愿者活动,捐赠了价值2万元的书籍、创建宣传展板、下水道盖板等,大力助推小区创城工作。

6.市财政局11月29日,到扶贫村孔店乡河沿村开展道德讲堂活动,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基层党建工作与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的联系平台,做到扶贫、扶志、扶智相结合,建设美丽新农村。

7.市人社局12月份,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员干部职工150余人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攻坚”活动,购买帮扶的毛集实验区夏集镇路岗村贫困户农副产品3万余元,并积极帮助贫困户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

8.市市场监管局12月份,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献爱心、乐购优质糯米”消费扶贫活动,购买了凤台县朱马店镇利民村贫困户种植的糯米239袋1355斤、加工的糯米粉158袋790斤,共计8580元,为贫困群众增收贡献了力量。

9.淮南强制戒毒所11月份,发动党员90余人向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捐赠了棉衣100余件、儿童读物200余册,表达了对孤残儿童的深切关爱。

10.市供销社11月份,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向结对共建社区的斯瑞明珠城小区赠送20个240L垃圾桶和1辆垃圾车,共计4145元,以实际行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通讯员)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