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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兜牢民生底线 脱贫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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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牢民生底线 脱贫更有底气
【字体: 】 发布时间:2020/1/15 9:50:4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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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话脱贫,贫困群众笑开颜。

“现在,我每月的低保金涨到了593元,更加坚定了全家人生活的信心、脱贫的决心。”低保金的逐年提标,让潘集区古沟回族乡农村低保对象顾娟和家人心里暖暖的。顾娟和家人的“获得感”,得益于民政兜底保障脱贫作用的充分发挥。

民政兜底保障脱贫工作,是对无法通过产业、就业等实现脱贫的对象,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制度保障困难群众实现稳定脱贫。2019年,我市民政系统自觉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群众关切,实现了特困人员、残疾人、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全面提升了社会救助整体水平。2019年,市民政局在代表安徽省迎接民政部、财政部组织的2018年度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中,以及省民政厅委托第三方组织的2018年度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中,均获得“优秀”等次。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保障更加坚实有力

——2019年,全市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28万人次,发放保障金4.97亿元,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457元、366元。

我市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持续提高标准,实现城乡统筹。2019年,我市再次提高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市辖区及凤台县城乡低保月保障标准由570元/人提高到593元/人;寿县城乡低保月保障标准分别由557元/人、362元/人统一提高到560元/人;新标准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市辖区和凤台县于2018年实现了城乡低保统筹,寿县2019年实现了城乡低保统筹,我市提前一年全面实现城乡低保统筹管理。

发放价格补贴,缓解生活压力。2019年,我市启动了价格联动机制,累计为104.6万人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031万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因物价快速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

完善政策体制,制度有效衔接。我市出台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对于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因病、因学等刚性支出过大,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在计算家庭收入时予以扣减,并细化了收入和财产认定标准,为实现精准救助提供了制度保障。

开展专项治理,净化低保环境。我市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活动,全面复核农村低保,自查阶段共计排查70396人次,共清退低保对象3597人,纳入低保对象6379人,其中纳入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1485人。全市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506例。

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让特困人员共享发展成果

——2019年,全市累计保障特困供养人员29万人次,发放供养资金1.45亿元,护理补贴532.4万元。

我市坚持对象认定精准、供养标准制定精准、供养服务实施精准,确保特困供养人员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提高供养标准,保障基本生活。2019年,我市大幅提高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市辖区和凤台县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年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12000元/人,寿县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年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9000元/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年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提高到9250元/人。

发放护理补贴,解决护理难问题。由民政部门牵头,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为特困供养人员发放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80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160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中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100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200元。

全面调查排查,满足供养需求。全市民政部门对分散居住特困供养人员开展集中供养需求摸底调查,全市约有近400名分散居住特困人员有集中供养需求,由县区民政局安排其就近入住特困供养机构安享晚年。对自愿选择分散居住的特困人员,市民政局统一制定了监护监管照料护理协议,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与特困人员、村(居)民委员会、监护人四方共同签订,明确委托照料人,落实照料服务责任,确保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推动转型升级,提升护理能力。2019年,我市投入3000多万元财政资金,改造和完善特困供养机构基础设施、消防设施、无障碍设施、特护设施等。另外,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慈善捐赠以及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特困供养人员提供供养和照护服务。 

目前,我市共有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4052人,其中集中供养1863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46%,养老机构中护理型床位占比达29.4%,均高出省级要求达到的目标值。

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制度,编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

——2019年,全市共为3994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84.1万元。

我市全面规范临时救助制度,有效缓解了因病因灾致贫家庭的临时困难,防止了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现象。

拓宽救助范围,筑牢兜底防线。市民政部门落实“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工作方针,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低保标准2至12倍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下放审批权限,提高救助时效。建立备用金制度,对救助金额在低保标准4倍以下的临时救助,并授予乡镇(街道)直接审批权限;全面将小额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提高了救助的时效性。同时,简化程序实施救助,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切实发挥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作用;对于重大生活困难,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根据具体情形分类分档设定救助标准,适当提高救助额度。

运用大数据比对信息,打造“互联网+社会救助”模式

——我市建设社会救助综合信息服务三级网络平台,开通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实现了社保缴存等19大类信息的在线核对,确保了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准确、高效、公正。

我市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和社会救助工作深度融合,安排137万元专项资金建设了社会救助综合信息服务三级网络平台,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均可从网上申请审核审批,实现了社会救助的标准化、精准化、无纸化、多元化、一体化。同时,开通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实现了对社保缴存等19大类信息的在线核对,2019年累计核对98871户次、237082人次,确保了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准确、高效、公正。利用安徽省低保信息系统,及时将殡葬信息与我市在保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进行比对,确定已死亡人员及时出保,提高了社会救助的精准度和实效性。(记者 朱庆磊)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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