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10月29日至30日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陈儒江主持
10月1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儒江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东辉、李国利、赵期中、朱平、沈斌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建议的汇报,研究决定,10月29日至30日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这次会议的议程草案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级三大园区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业产业化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保障性住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淮南市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及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2019年一般性支出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修改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制度的情况说明;审议《淮南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分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人事任免事项;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关于市级三大园区发展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关于全市农业产业化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关于全市保障性住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淮南市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及预算调整方案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调整市本级2019年一般性支出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关于《淮南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汇报;听取了关于市科技局、市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评议情况调研报告的汇报,讨论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的述职报告,决定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制度修改情况,传达了全省人大宣传工作座谈会精神。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朱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