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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非法采砂恶势力案件公开宣判
【字体: 】 发布时间:2019/10/17 9:27:1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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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潘集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汪某高为首的非法采砂恶势力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汪某高等23名被告人涉及非法采矿罪、行贿罪、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四项罪名,其中8名被告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1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名被告人被单处罚金,首要分子汪某高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15万元。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24名被告因非法采砂等行为被判决承担淮河生态修复费用444万元,非法采砂的共同被告汪某高等人按一定比例在各自所参与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帮助非法采砂人员逃避处罚的被告陈某、汪某按一定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该集团私挖滥采淮河河砂的犯罪过程中,采取跟踪、监视执法船只和车辆,以及撞击执行公务船等方式抗拒执法;该集团长期非法采砂行为造成沿淮百姓的土地坍塌、流失,家庭收入减少,百姓对此深恶痛绝。同时,也直接导致淮河流域淮南段部分河岸塌陷、河道损坏等严重后果,对淮河沿岸生态及环境造成严重损害,社会影响较为恶劣。(记者 刘银昌 通讯员 杨欣明)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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