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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专项整治八公山、舜耕山风景区及上窑国家森林公园“私坟乱葬”现象
【字体: 】 发布时间:2019/6/14 8:30:3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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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八公山、舜耕山风景区及上窑国家森林公园“私坟乱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坚持依法治葬,对八公山、舜耕山风景区及上窑国家森林公园“私坟乱葬”现象进行专项整治,有效保护八公山、舜耕山风景区及上窑国家森林公园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坚持以人为本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加强宣传教育、政策引导和依法治葬为手段,按照景区管理部门巡查劝导、林地权属单位动员平迁、属地政府协同配合、压实责任规范有序的整治思路,以风景区环山路(森林防火通道)道路两侧和景点建成区周围坟墓平迁、清除视觉污染为重点,扎实开展八公山、舜耕山风景区及上窑国家森林公园禁止葬坟工作,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证风景区内不再出现新建、扩建坟墓的情况。

依据《实施方案》,实行禁止葬坟的范围为整个八公山、舜耕山风景区及上窑国家森林公园,重点区域为风景区环山路(森林防火通道)道路两侧100米以内和景点建成区周围100米以内(合法公墓除外)。为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将发布《关于对八公山、舜耕山风景区及上窑国家森林公园实行禁止葬坟的通告》,将风景区实行禁止葬坟有关事项告示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提醒提示,在进入风景区的主要路口设置醒目的禁止葬坟标识。坚决查处非法经营性墓区,确认景区区域内的非法经营性公墓,设置标识,依法查处;落实“属地管理”的责任,加强对沿山的非法经营性公墓的确认监管,实行严格禁葬;年底前,对过去已非法销售的空墓穴,坚决予以拆除、销毁。建立日常巡查和报告机制,加强对风景区的日常巡查,发现葬墓或扩建坟墓的情况,由风景区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林业部门注重发挥森林防火信息化平台的监控作用,第一时间向景区管理处提供偷埋乱葬的信息。建立自愿平迁和依法处置机制,对已建成使用的风景区环山路(森林防火通道)道路两侧100米和景点建成区周围100米以内的坟墓,由林地权属单位登记造册并动员墓主家人就地深埋(不留坟头不立墓碑),或是自愿迁出;对新建或扩建的坟墓,应责令改正,恢复环境原貌,逾期不改的坚决依法处置。

《实施方案》规定,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对景区禁止葬坟实行责任制,确保“减存量、禁增量”,年底前实现风景区环山路道路两侧和景点建成区周围坟墓平迁目标任务完成。同时,坚持严格执法,对风景区林地权属单位或个人,以地谋私,进行非法丧葬交易的,依照相关管理条例,予以严厉处罚;对阻挠、干扰禁葬工作,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森林公安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朱庆磊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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