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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
【字体: 】 发布时间:2019/4/16 9:01:3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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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教育体育局了解到,我市已完成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共发放补助资金625.8万元、惠及学生10796人,其中建档立卡学生4600人、发放补助资金279.09万元。

市教育体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测算发放工作的通知》,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认定全面履行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审核认定等规范程序,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学校初步审核的名单按要求在校对公示五个工作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将审核名单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学校师生的监督。

我市补助资金的发放全部实施打卡发放,没有无扣发、漏发、晚发、少发、直接打入学生食堂饭卡等不按照规定方式发放问题。同时,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确保每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都能得到资助。学校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评审和发放等管理工作。很多学校还设立了专门办事机构,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及时完成学生资助系统数据的录入和上报,定期记录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变动情况,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和学习。(记者 贾静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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