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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服务换来“病有所医”
【字体: 】 发布时间:2019/4/11 9:02:08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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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区新农合惠及万千农户

“有病及时看,住院不用怕,合作医疗能保驾。”这是对新农合政策的通俗版概括。近年来,在潘集区,新农合政策让农民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明显缓解。

“新农合”惠民心,守住幸福底线

“有啥别有病,没啥别没钱。”这句调侃准确地表达了人们对于疾病特别是大病带来经济负担的忧虑。

近年来,潘集区积极推进新农合工作,2018年,农民个人一年缴费180元左右,住院可报销几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让农民更真切地感受到“病有所医”的舒心。当年,潘集区参合人口数为297897人,参合率为99.98%,基本覆盖了全区农业人口。

“一个人每年只要交100多元参加新农合,患重病治疗所需的高额治疗费用就不用担忧了,因为有政府出资、保险公司补偿,双重保障,民政部门还要进行医疗救助,自己承担的部分已经很少了!”说到新农合,芦集镇秦圩村村民李根的笑声越来越多。

自从实行跨省即时结报政策以来,潘集区已与省外300余家医疗机构实现跨省即时结报,已有100人次成功结算,农合基金共计补偿72.2万元。通过跨省即时结报,既简化了结算程序,又大大减轻了参合病人在异地就医先付全额的负担。为进一步规范慢特病管理,潘集区慢特病鉴定办理由原来的一年一次增加为每月一次。截至目前,全区共办理慢特病12880例。

“351”“180”,不再为看病难发愁

架河镇陈集村的贫困户陈丛旭今年已是81岁高龄,因腹主动脉瘤在省立医院住院治疗,住院费用近16万元,经过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救助等补偿151200多元,今年1月3日出院时,陈老汉个人只需要支付8400元。

农民看病,政府买单,曾经是农民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而今天,这一切,因为新农合政策成为现实。

近年来,潘集区全面落实贫困人口综合医保政策,贫困患者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入院时免缴住院押金,“一站式”即时结算政策。

除了住院治疗,广大贫困户在门诊就医时,也享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福利,高皇镇贫困户程龙有,以前患有脑梗死,治疗后需要定期服药,在门诊用去药费1107元,经过新农合补偿和“180”补偿,程龙有只需自付94.78元。

仅在2018年前三季度,潘集区已兑现贫困人口新农合补偿3675.63万元,大病保险资金272.11万元,医疗救助454.12万元,“351”兜底补偿92.01万元,“180”补充医保补偿53.14万元,慢特病省内就医实际补偿比例达97.19%。

如今,潘集区贫困人口因病就医实际自付费用大大减少,有效缓解了贫困人口看不起病的问题。

“积分存折”,让生活更健康

“我手里有积分存折,比别人可以多报销不少呢!”泥河镇村民李长本,2018年7月,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在潘东医院住院就诊。因为他们家3年内无人住院治疗,所以享受住院补偿积分制10%的提高标准,在原有报销的基础上,积分存折再报销574元,个人花费只有253.55元。
从2007年开始,潘集区率先在全省创新,实行新兴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积分制。十多年来,这一制度深受广大农户的欢迎。

按照这一创新做法,参合农民本户在年度内无一人享受新农合住院补偿的,积1分;两年未享受的,积2分,以此类推。在积分年度内住院的,每积1分总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已享受积分补偿或中途退出参合的,从下一年度开始重新积分,连续2年以上(不含第二年)全家无一人享受补偿的,补偿封顶标准提高1万元。

“此项创新,引导广大农民小病看门诊,大病才住院。”潘集区新农合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可以有效分配社会公共资源,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注重健康知识的普及,引导广大农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让生活更健康。

从仅住院报销扩展到门诊报销;从住院交押金出院后层层签字的繁琐报销制度,走向先看病,出院时交付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从当初的将信将疑,到如今的赞不绝口,有了新农合,潘集区的农民再也不会“小病拖,大病扛”了。(记者 柏松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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